灯,照明工具,从人类可以使用火源开始,最早的"灯"其实就诞生了,只是当时并不叫作灯。文字中可以见到"灯"字的最早记载是晋人所著的志怪小说《拾遗记》中提到的,周穆王(前1001年继位)东巡大骑之谷,有灯与灯光的记载,但并没有考古发现来佐证它。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的可以称之为灯具的实物,是在河北平山县发现(考古发现时间为1974-1978)的战国中晚期中山国墓中出土的结构完善、制作精美的银首人俑灯(站俑的头为银质,眼睛为两颗黑宝石镶嵌而成)和十五连枝铜灯,因此推测,灯的出现至少要早于战国中晚期。因而有学者认为,灯具的出现应是春秋晚期或战国初期。
"灯"字并没有甲骨文,是因为最早的灯,写作镫。镫同登。《尔雅 释器》中有:"木豆谓之豆,竹豆谓之笾,瓦豆谓之登。"瓦豆,也称陶豆,是新石器时代的一种陶制食器,形状是上有一敞口钵,斜壁浅腹折腰式;下面是一个喇叭形底座。到了商代,瓦豆的上部变得直而深,下部发展成有弦纹的高圈足样式。将瓦豆的上部中置上"灯芯",就成为最早的油灯了。史料记载,由于古时候的灯油是植物的,所以瓦豆可以在白天的时候做食器,晚上做灯台。在战国的墓葬中曾发现有一种陶制的细把豆,由浅盘、平底衍变为一种可以插灯芯的瓦豆,与直到近代农村中还在广泛使用的一种油灯(高足)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,只不过材质不同而已。
许慎《说文解字》中有:"镫,锭也。"锭也是一种食器,用来蒸饪。在镫、锭并用的时候,"灯"字也出现了,弃金从火,于是在今天的字典上,镫的另一个读音deng,就有了灯的古字这一解释。
《楚辞 招魂》有:"兰膏明烛,华镫错些。"既然说灯,就不能不提到蜡烛。烛最早见于记载周朝礼仪的《周礼》、《仪记》、《礼记》中,但此"烛"非彼蜡烛,而是火把一类的东西--用松、苇、竹、麻作芯,外缠绕软的植物纤维物,再浸上松脂或其它油脂。这种火把明亮、燃烧时间长,可以移动,是人类照明史上的一大进步。而真正被纳为灯的烛,是指由蜡膏制成的细柱状燃烧物,即蜡烛。插蜡烛的烛台,也便成为灯具之一。
从瓦豆开始,灯具经过了漫长的发展,并成为承载中国文化、民俗的一个载体。中式古灯曾被称西明夫人、晴虹、开晦公子、明诏使、月釭等雅号,也被艺术刻画成对兽、人俑、青花瓷器等精致样式。只可惜,电灯发明之后,古制灯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,只有在古装电影和电视剧中才能略窥一二,生活中还能见到的"中式灯具"不过也就是作为民俗流传下来的灯笼、宫灯,和宗教场合中的长明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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